二手房税费怎么算:契税、增值税附加与个人所得税三笔账分开算
结构概览:三笔账、两个纳税人
二手房交易常涉及三笔税费:契税由买方(承受方)缴纳,增值税及附加、个人所得税由卖方(转让方)缴纳。三笔账的纳税人不同、触发条件各看各的,互不抵扣、互不替代。
- 契税:纳税人为承受方(《契税法》第一条),因权属转移发生;
- 增值税及附加:纳税人为卖方,因个人销售住房发生,看持有年限;
- 个人所得税:纳税人为卖方,因财产转让所得发生,看是否满五唯一。
契税(买方):计税依据是合同成交价格,税率按唯一/第二套×140㎡分档
计税依据: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,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、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(《契税法》第四条第(一)项)。
纳税人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(《契税法》第一条)。
税率档次(住房,个人购买):
| 房源性质 | 面积 ≤ 140㎡ | 面积 > 140㎡ |
|---|---|---|
| 家庭唯一住房 | 1% | 1.5% |
| 家庭第二套住房 | 1% | 2% |
来源: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一条(一)(二)。
第三套及以上住房、非住房房产,适用税率为 3%—5%,具体税率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备案(《契税法》第三条)。以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契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(最常出错的一点)
卖方缴纳了增值税时,买方契税的计税依据要扣除增值税,不能直接拿网签成交价乘税率。
- 「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」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(九)项);
- 「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」(财税〔2016〕43号第一条)。
后果:若网签价含增值税,直接乘契税税率会多算税额。测算时需先判断卖方是否缴增值税,再确定契税基数。
增值税及附加(卖方):看持有年限,满二免征;附加随增值税产生
增值税: - 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:按 3% 征收率全额缴纳; - 购买 2 年以上(含 2 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:免征增值税。
来源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(自 2026-01-01 施行)。
城市维护建设税: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(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法》第二条第一款)。税率: - 市区 7% - 县城、镇 5% - 其他 1%
来源: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法》第四条。
教育费附加: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,税率 3%(国务院令第448号第三条第一款)。
地方教育附加: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,征收标准 2%(财综〔2010〕98号第二条)。
增值税为 0 时,上述三项附加一并归 0。
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(本站归纳)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,2023-01-01 至 2027-12-31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自然人卖房是否适用「小规模纳税人」减半,以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;本站测算单默认减半并可关闭。
个人所得税(卖方):满五唯一免征;否则核定或据实 20%,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
免征条件: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、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(财税字〔1999〕278号第四条)。年限认定细节见站内页面。
应税情况:不满足免征条件的,属于财产转让所得,适用 20% 比例税率(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第(三)项)。
据实征收算式:应纳税所得额 = 转让收入 − 财产原值 − 合理费用(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)。转让收入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(国税发〔2006〕108号第一条)。
核定征收:纳税人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由省税务局或授权的市税务局在住房转让收入 1%~3% 幅度内确定征收率(国税发〔2006〕108号第三条)。具体比例以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: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;取得房屋时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;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(财税〔2016〕43号第四条第一款)。
印花税与土地增值税:个人买卖住房暂免
-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(财税〔2008〕137号第二条);
-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(财税〔2008〕137号第三条)。
因此总账里这两项通常记 0。
在测算台逐项复算,条文原文与年限认定见站内页面
把房源类型、网签成交价、建筑面积、买方家庭第几套、卖方持有年限填入 / 测算台,逐项复算三笔税费;每一行给出计税依据、税率、依据条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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